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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有關環境部修正「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儲)存、應變管理參考指引」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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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8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86036號函辦理。
  • 旨揭指引係提供輔助性管理規範,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為確保危險化學物質(品)安全運作,請遵循本指引,落實相關管理措施。
相關附件
  • 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儲)存、 應變管理參考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