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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115年度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碇內中心專任助理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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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115年度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碇內中心專任助理甄選簡章

一、職稱:專任助理(專職人員)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性別:不拘

四、上網公告期間:自115年2月4日(星期三)~115年2月11日(星期三)

五、資格條件:凡未具雙重國籍,65歲以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第二十一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三)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者。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中心營運相關業務。

(二)辦理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中心教室管理相關業務。

(三)協助推動輔導室各項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點: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152巷75號(碇內國中)

八、報名方式:

(一)採親自或委託報名方式。(不開放線上報名)

(二)報名期限及繳交之證件:意者請於115年2月12日(星期四)9-10時,親自或委託(持委託書)至本校人事室報名,逾期恕不受理。請檢附:

1.甄選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2.甄選簡歷表(請詳實填列)

3.切結暨同意書

4.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請攜帶正本檢驗後歸還)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

九、待遇與聘期:

(一)待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如附件一,經本校會議決議後辦理,如有調整依規定進行調整。

(二)聘期依教育部實際核定計畫為準,本次僱用期間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本校依法簽訂臨時人員勞動契約,契約期滿服務優良者,本校得依「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甄選要點」繼續僱用。

十、甄選方式及時程:115年2月12日(星期四)10時起(最晚請於甄選前10分鐘至人事室報到),於碇內國中職探中心採面試方式辦理。

十一、錄取公告:經甄選錄取人員名單於115年2月12日(星期四)17時前公佈碇內國中全球資訊網,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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