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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114學年度教育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專業人員」及「114學年度教育部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專業人員」遴選簡章
-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701688A號函辦理。
- 為聘任具備特殊教育行政經驗與服務熱忱之優秀教育人員,擔任教育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及資賦優異教育資
- 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以協助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並提升特殊教育相關推展服務品質,辦理旨
- 揭遴選作業。
- 二.本次徵求以全部時間擔任之專業工作人員,相關遴選要項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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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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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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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 2具備文書處理及基本電腦軟體應用能力。
- 3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經驗及服務熱忱。
- 4具備鑑定安置相關專業知能。
- 5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2人,必要時得增額錄取,任期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請有意願參
- 加遴選專業工作人員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並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備妥報名表、備審佐
- 證資料寄至教育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地址:511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一段
- 306號)。
- *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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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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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5年以上服務年資。
- 2具備相關行政經驗3年以上資歷。
- 3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1人,必要時得增額錄取,任期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請有意願參
- 加遴選專業工作人員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並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備妥報名表、備審佐
- 證資料,寄至教育部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地址:500017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78號)。
- 4.遴選程序,由教育部國教署組成遴選小組公開遴選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辦理面試,另行通知)。
- 5.本案以全時支援之專業工作人員,所遺課務由學校另聘代理(課)教師授課,所需經費將由教育部支應。
- 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任務、權益、應遵守義務,及考核與獎勵,詳如各中心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