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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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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碇內國中推動校園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基隆市立碇內國中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中華民國112324日校務會議通過實施

 

壹、 依據:

一、教育部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二、基隆市政府
112213日基府教特參字1120102603號。

 

?、計畫目標:

一、建立本校的「校園自我傷害危機處理小組」。

二、建立本校學生自我傷害之危機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三、建立並落實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模式。

四、發展與推動增進學生因應壓力與危機管理的知能,並增進對於自我傷害危機學生的賦能技巧之教學與活動

五、增進教師、學校行政及相關輔導人員,對憂鬱與自我傷害之辨識及危機處理,增進即時處置之知能。

六、落實學校的三級輔導機制,建立高關懷學生群檔案,定期輔導與提供適性課程或小團體課程,以減少校園憂鬱自傷事件之發生。

七、整合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相關網絡資源,共同推動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參、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及學生

 

肆、推動策略:

一、成立組織運作:設置「校園自我傷害危機處理小組」,並確實執行各項工作。本小組得設召集人、總幹事及發言人各1名,並依事件處理任務編制各工作小組成員。

編制

職稱

任務分工

召集人

校長

1.  負責事件處理總指揮。

2.  召開緊急處理會議。

3.  指定人員對外發言。

總幹事

具備評估事件嚴重程度及能靈活掌握小組運作者擔任

1.  襄理一切小組事務。

2.  依事件類型及大小決定啟動相關組員以進行事件之處理。

發言人

校長指定

1.  負責事件處理對外發言之單一窗口。

2.  視需要發佈新聞稿。

工作小組

醫療安全組

(學務處)

1.  負責事件現場與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2.  負責緊急救護及相關醫療處置理事宜。

輔導資料組

(輔導室)

1.  篩選與評估需要接受輔導之相關人士,並協助其危機處置相關資源的轉介與運用。

2.  進入事發現場,協同處理自殺或自傷學生,並陪伴家屬。

3.  協助處理班級現場,宣告事實並視需求進行減壓團體輔導。

4.  負責事件資料之記錄與彙整

5.  呈報事件處理報告及各項通報事宜。


編制

職稱

任務分工

工作小組

總務組

(總務處)

1.  負責學校內外之聯絡及相關總務工作。

2.  負責隔離現場。

3.  提供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如器材、用品等)。

課務組 (教務處)

1.  負責因事件之發生,相關課務調整。

法律組

(校長指定)

1.  負責學校內外有關事務之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2.  提供相關法律問題諮詢。

社區資源組

(家長會、輔諮中心)

1.  提供直接、間接服務與相關協助及諮詢。

二、培訓防治人才:

()培訓學校之核心推動人員(教務主任、輔導主任、專輔教師、校園自我傷害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及對輔導有興趣的教師),精進憂鬱與自傷三級預防。

()培訓學校輔導教師與級導師成為種子教師,再發揮種子功能,針對校內導師、行政人員、 學生幹部或志工進行教育訓練。

三、提供講座宣導及資源彙整:

()每學期利用校務會議時間做學生憂鬱與自傷防治之經驗分享與觀摩,透過案例示範學習,以精進推動之策略與行動方案,並增加教師的輔導知能。

()將學生課業減壓、提升挫折容忍力及情緒管理等議題融入教學課程及生命體驗活動計畫,並利用朝會及周會時間進行宣導。

()將相關於校園自我傷害防治等相關資源、計畫、策略置於網站下載,以利教師逕行運用,俾期及早辨識學生問題,並即時提供學生協助。

()善用平面與多媒體之宣導教材。

五、推動與實施防治計畫:擬定「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據以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本校執行初級預防、二級預防、三級預防工作如下:

()初級預防:

1.目標:增進學生心理健康,免於憂鬱自傷。

2.策略:增加保護因子,降低危險因子。

3.行動方案:

(1)本校訂定「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2)本校建立校園危機應變機制,設立 24 小時通報求助專線,訂定自殺事件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並定期進行演練。

(3)校長主導整合校內資源,強化各處室合作機制。

(A)教務處:規劃生命教育融入課程,提升學生抗壓能力與危機處理、及憂鬱與自殺之自助與助人技巧。

(B)輔導室:

(a)舉辦促進心理健康之活動,如:正向思考、衝突管理、情緒管理、以及壓力與危機管理等主題。

(b)辦理生命教育電影、短片、閱讀、演講等宣導活動。

(c)結合社會資源(如心理衛生中心、輔諮中心、張老師中心等)辦理憂鬱與自殺之預防工作。

(d)強化教師輔導知能:實施全體教師對憂鬱與自我傷害辨及危機處理知能。

(e)對家長進行憂鬱與自殺認識與處理之教育宣導。

 (C)總務處:校園高樓之中庭與樓梯間之意外預防安全網、生命教育文宣與求助專線之廣告。

()二級預防:

1.目標:早期發現、早期介入,減少憂鬱自傷發生或嚴重化之可能性。

2.策略:篩選高危險群,即時介入。

3.行動方案:

(1)高關懷學生申請:每學期(含開學新生入學)發放高關懷學生申請單,請導師協助針對脆弱家庭、目睹家暴、課業壓力、人際疏離、偏差行為等個案,進行二級高關懷學生申請。

(2)提升導師、同儕、教職員、家長之憂鬱辨識能力,以協助觀察篩檢,對篩檢出之高危險群提供進一步個別或團體的心理諮商或治療。

(3)整合校外之專業人員(如: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師、精神醫師等)資源到校服務。

()三級預防:

1.目標:預防自殺未遂者與自殺身亡的周遭朋友或親友模仿自殺。

2.策略:建立自殺與自殺企圖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3.行動方案:

(1)自殺未遂:建立個案之危機處置標準作業流程,對校內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並注意其他高關懷群是否受影響;安排個案由心理師進行後續心理治療,以預防再自殺;家長聯繫與預防再自殺教育。

(2)自殺身亡:建立處置作業流程,含對媒體之說明、對校內相關單位之公開說明與教育 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家長聯繫協助及哀傷輔導。

(3)通報轉介:上教育部「自殺防治通報系統」及校安系統進行通報,轉介專業服務單位對個案及其家庭成員,給予相關的輔導及陪伴建議。

 

伍、實施措施:

一、預防處治階段 (一級預防):培養學生壓力調適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而協助學生健康快樂成長。

()行政人員角色與職責:

1.校長:

(1)成立校園自我傷害危機處理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商校園自我傷害防治計畫,並建立事件處理機制流程(如附件)

(2)於各項會議宣導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防治觀念,以提昇全校教職員工敏銳覺查度。

(3)重視學生安全與衛生保健工作。

(4)重視教學設備的安全管理及校園設施的安全維護,避免不良環境產生。

2.教務處/學務處:

(1)加強領域會議功能,協助各領域教師規劃相關課程主題:生命教育、抗壓能力與危機處理、助人互動與溝通合作等主題。

(2)舉辦新生訓練、班級幹部訓練、聯課及社團活動,協助學生適應校園生活及擔任良好班級及行政單位溝通橋樑,並促進身心健康。 

(3)加強導師會議功能,增進導師對學生生活狀況的瞭解及問題處理之協助。

  (4)建立校安通報流程及全校學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資料(包括聯絡對象、電話、住址)

3.總務處:

(1)隨時檢視校園各項設施安全維護、修繕,避免製造危險環境。

(2)培訓各班總務股長,維護班級安全。

4.輔導室:

(1)透過校務會議及導師會議等宣導自我傷害防治資訊,並將其列為教師輔導知能研習及輔導教師專業訓練主題之一,以提昇教師輔導知能。

(2)藉由新生訓練協助新生適應新學習環境課程;落實輔導活動課程並透過「青少年憂鬱情緒自我檢視表」及「洛氏語句完成測驗」,篩選適應欠佳及憂鬱情結的學生,給予適當輔導與協助。

(3)舉辦家長座談會,增進導師與家長對學生生活狀況的瞭解及問題處理之協助。

()教師角色與職責:

1.導師:

(1)積極參與有關學生自我傷害防治之研習活動,以對學生的自我傷害有正確的認知及辨識。

(2)利用聯絡本、晤談傾聽、溝通、與任課教師聯繫或其他途徑,以全面瞭解學生在校情形,並隨時與家長聯繫溝通。

(3)建立班級團結的氛圍,讓班上形成一個支援的網絡,提供需要協助同學的社會資源,並對可能自我傷害傾向的學生保持高度的敏感,並藉由班及同儕的協助,給予支持與陪伴。

  2.任課老師:

  (1)積極參與相關的研習活動,充實輔導知能。

  (2)支持與關懷,耐心傾聽,分享學生的情緒經驗。

  (3)學生有異常狀態,與導師或輔導老師保持聯繫。

  3.輔導教師角色與職責:

(1)輔導教師自身方面: 放下自己的焦慮、擔憂,與學生討論「自殺」,依「學生最立即需要」及「保護學生的安全性」兩大原則處事,充實自身自殺防治知能、提供家長預防子女自我傷害的方法、針對全校教職員工宣導自我傷害防治觀念、危機處理原則。

(2)對一般教師方面:提供教師情緒管理知能、提出自我傷害傾向的可能徵兆,教導如何處理學生或同儕自我傷害事件、提供教師哀傷輔導的基本方法。

(3)對學生方面:教育學生瞭解生命的價值、死亡的概念、提高學生的挫折容忍度及面對壓力的因應方法、教導學生善用社會支持系統,不要使自身陷入孤立的狀況、協助新生盡快適應新學校、對於學生家中或校內近期內有人逝世者,主動提供哀傷輔導。

二、危機處治階段 (二級預防)

篩選與發現可能自殺的高危險群,早期介入協助,以防止自我傷害行為之發生。

()行政人員角色與職責:

1.校長:

(1)對具高危險性的學生,由導師申請進入二級輔導,由專輔老師進行輔導。

(2)對自我傷害想法或行動嚴重之學生召開個案會議,會同相關人員研討危機處理步驟及行動,並指定聯絡家長負責人及研商是否需轉介醫療機構。

2.教務處:

(1)協助導師、輔導教師衡鑑篩選高危險性學生。

(2)會同導師、輔導教師對高危險性學生進行輔導,給予支持關懷,並參加個案會議,提供課業處理協助。

(3)必要時得召開任課教師會議,以協助課業彈性處理或提供教學協助。

3.學務處:

(1)協助導師、輔導教師衡鑑篩選高危險性學生。

(2)會同導師、輔導教師對高危險性學生進行輔導,給予支持關懷,並參加個案會議,商討其相關因應的步驟。

4.總務處:

(1)重新評估校園是否存有危險狀況並加以改善。

(2)督導全單位提高警覺,熟悉事件發生時之處理流程。

5.輔導室:

(1)輔導教師應會同導師對高危險性學生給予輔導支持與關懷。

(2)對自我傷害想法或行動嚴重之學生召開個案會議研商輔導事宜或轉介醫療機構,並與家長尋求問題解決對策。

(3)建立校園自我傷害危機處治輔導流程,會同專輔老師給予二級輔導,並對高危險性學生視其狀態給予通報轉介。

()教師角色與職責:

1.導師:

(1)對高危險性學生保持接納、傾聽的態度,協助學生抒發情緒並協求協助。

              (2)營造班級「溫暖接納」的氣氛,讓個案感受同學的關心與陪伴。

              (3)通知家長,動員家人發揮危機處理的功能,隨時注意個案的言行舉止。

              (4)通知學校輔導室進行相關輔導或通報流程。

(5)對已採取行動,但未成功之高危險個案,應協助將個案送醫急救,並通知相關人員及家長;聯繫輔導人員協助安撫情緒,並實施班級團體輔導。

2.任課老師:

(1)對高危險性學生保持接納、傾聽的態度,協助學生抒發情緒並協求協助。

(2)通知學校輔導室進行相關輔導或通報流程。

(3)對已採取行動,但未成功之個案(若事件發生在任課教師上課中),應立即聯絡相關人員協助將個案送醫急救,並通知家長及導師;協助安撫其他同學情緒,穩定情緒後正常教學。

3.輔導教師角色與職責:

(1)衡鑑與評估:自殺警訊的偵測、自殺危險程度的衡鑑。

(2)諮商與輔導:

(A)對有自殺意圖但未付諸行動者:主動提供關懷、支持、傾聽、陪伴、增加學生現實感、聯絡家長並告知正確的陪伴學生的態度

(B)對近六個月內自殺未遂者:評估該傷害對其生理、心理的影響、共同策畫復健計畫、協助個案適當轉介。

 

三、事後處治階段 (三級預防):對已發生自我傷害事件的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

()行政人員角色與職責:

1.校長召開「校園自我傷害危機處理小組」會議,研討處置事宜。

2.教務處宜處理社會團體介入事宜、維持校務正常運作、掌握高危險群教師並給予支援等。

3.學務處於事發後儘速召開導師會議公告事件,建立處理共識,掌握師生事後反應、生活作息動態及安全問題,適切調整校內氣氛,轉移注意力,並聯絡家長告知學校之關心及可能協助之事項。

4.總務處評估校園是否有安全疏失,加以改善、對現場事件處理情形詳細報告、配合處理喪葬事宜、調整事發現場環境,去除大家的心理陰影。

5.輔導室成立特別輔導中心,提供相關訊息,評鑑高危險群學生,做合適處置並至班級與同學討論。

()教師角色與職責:

    1.幫助抒解悲傷的情緒與緩和哀悼的心結,並經由討論自殺行為的傳染與模仿作用,阻止再發生類似的不幸事件。

2.給予學生們正確的認知及態度,並適時的與學生討論、溝通、分享,保持高度敏感度,必要時得帶領班級或小團體進行討論及輔導。

3.輔導教師角色與職責:

(1)幫助班級討論:澄清事實,減少謠言、回答問題,穩定班級情緒、提供哀傷輔導及因應壓力的方式。

(2)幫助「支持性團體」的進行:對與逝世者較親近之同儕(教師或學生)進行安心輔導。

(3)對個案周圍的「人」、「事」、「物」進行輔導:印發傳單、海報,邀請有需要幫助的師生至輔導洽談,並於傳單中簡述抒解哀傷的可行方法。

 

陸、本計畫經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