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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基隆市政府各機關同仁懷孕或配偶懷孕期間實施居家辦公作業規範」自115年1月1日起賡續試辦2年,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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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營造本府及所屬機關員工友善生養職場環境,本府前於113年4月9日以基府人考壹字第1130213650號函知試辦旨揭作業規範至114年12月31日止。
- 考量前開規範試辦成效良好,且居家辦公已是中央政府推動工作彈性化措施之一,爰自115年1月1日起賡續試辦2年,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止。
- 檢附「基隆市政府各機關同仁懷孕或配偶懷孕期間實施居家辦公作業規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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