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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主旨 | 基隆市立碇內國民中學 115年度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碇內中心專任助理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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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人事主任 |
| 公告類別 | 最新公告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302 |
| 公告內容 |
基隆市立碇內國民中學 115年度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碇內中心專任助理甄選簡章 一、職稱:專任助理(專職人員)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性別:不拘 四、上網公告期間:自115年1月19日(星期一)~115年1月26日(星期一) 五、資格條件:凡未具雙重國籍,65歲以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第二十一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三)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者。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中心營運相關業務。 (二)辦理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中心教室管理相關業務。 (三)協助推動輔導室各項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點: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152巷75號(碇內國中) 八、報名方式: (一)採親自或委託報名方式。 (二)報名期限及繳交之證件:意者請於115年1月27日星期二 8-10時,親自或委託(持委託書)至本校人事室報名,逾期恕不受理。請檢附: 1.報名表履歷表(含自傳並貼妥照片)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請攜帶正本檢驗後歸還)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 九、待遇與聘期: (一)待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如附件一,經本校會議決議後辦理,如有調整依規定進行調整。 (二)聘期依教育部實際核定計畫為準,本次僱用期間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本校依法簽訂臨時人員勞動契約,契約期滿服務優良者,本校得依「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甄選要點」繼續僱用。 十、甄選方式及時程:115年1月27日星期二10時起(最晚請於甄選前10分鐘至人事室報到),於碇內國中職探中心採面試方式辦理。 十一、錄取公告:經甄選錄取人員名單於115年1月27日星期二17時前公佈碇內國中全球資訊網,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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