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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校本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書面審查管道初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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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一、 依據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校本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市115學年度起經鑑定為國中學術性向資賦優異之學生,若就讀學校未設該類科資優資源班可選擇於原校接受 「校本資優方案」服務。
三、 申請對象【本校七年級學生】:

1.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國文、英語、 數理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前三名獎項。
2. 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國文、英語、數理研習活動,成就 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3. 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 並檢附具體資料。
★4. 競賽獎項及採認項目詳如檔案-附件四「書面審查」獎項對照表辨理

四、申請時間:115 年 1 月 22 日(四)至 115 年 1 月 23 日(五)。
五、申請方式:至基隆市資優中心現場申請。
六、填寫申請資料:簡章檔案-附件一、附件三、附件四
七、繳費:
1. 請家長 於期限自行於基隆市特殊教育鑑定安置系統 (https://set.kl.edu.tw/ )列印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2. 時間:115年1月22日(四)至115年1月23日(五)。
3. 繳費方式:依繳費單指定方式於時限內完成繳費。
4. 書審申請費用1000元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並檢附證明者可免 繳),費用一經繳交後,不予退費。 

八、書面審查結果:
1. 公告日期:115年2月5日(四)10時,公告於基隆市特殊教育鑑定安置系 統、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及各校網站並以電子郵件寄送結果 通知。

*初篩透過【校內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93以上標準】之申請非本次申請管道。

相關附件
  • 115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書面審查管道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