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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最新公告
| 公告主旨 | 轉知文化部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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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活動組長 |
| 公告類別 | 最新公告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154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1140109516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文化部於112年增訂文化創 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針對藝文表演票券常見的黃牛行 為「加價轉售」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加以規管。 三、為避免學生族群違反規定,請協助宣導,不要購買黃牛 票、轉販售票券不得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 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四、檢送黃牛防制宣導海報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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