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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請各機關(構)、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轉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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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7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549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本次丹娜絲颱風由臺灣西部登陸,造成多地重大災損,為利公教員工實際照護需求以加速災後重建,請各機關(構)、學校依規定本於權責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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